发布时间: 2024-07-11 10:56 来源: 马边彝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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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原《马边彝族自治县企业“升规入统”奖励办法(试行)》(马府办发〔2020〕5号)已不适应新时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以及各级政策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省、市最新政策文件精神,结合马边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5号)、《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山市商务局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支持“转企升规”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乐市经信〔2022〕237号)、《乐山市商务局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加快商贸单位升规入统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乐商发〔2023〕6号)。
三、起草过程
征求意见稿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草拟,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研究最新的政策走向,吸收周边区县好的做法,找准落地存在的难点,给予企业最为关心的支持,形成了《马边彝族自治县“转企升规”二十一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四、内容解读
该《二十一条措施》共包含二十一条措施内容,主要内容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升规入统”,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升限入统奖励,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升限入统奖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统奖励,工业企业升规入统奖励,新升规工业企业稳岗奖励,新升规工业企业电价政策支持,推动企业做优做强,建筑业企业升级资质奖励,建筑业企业营收提级奖励,支持县外企业在马边新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支持经认定的新引进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或区域总部企业入驻马边,鼓励企业主辅分离(对工业、农业中通过主辅、产销分离方式,成立销售子公司并首次入统给予奖励,并对上述企业销售额达到要求的进行奖励),设立批发倍增奖,设立零售倍增奖,设立住宿餐饮倍增奖,设立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倍增奖,设立工业倍增奖,设立统计补贴。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