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安全生产风险研判
发布时间: 2024-11-05 14:50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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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领域风险提示

受季节变化、经济冲刺、“双十一”购物节等因素影响,11月各重点行业领域风险变化多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一)交通运输事故风险突出。10月我市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全市交通运输事故死亡人数环比呈上升趋势。“双”期间电商物流运输需求旺盛,货运行业将迎来高峰期,部分运输企业车辆可能多拉多跑、昼夜兼程,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易反弹,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制动系统失效等可能引发事故。高海拔地区部分区域低温雨雪、大雾、团雾天气增多,路面易积水结暗冰,导致行车视线受限、车辆打滑,加之部分路段临崖、临水、临坎、坡陡弯急,安全风险突出。

(二)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事故风险高。作业人员未规范佩戴、使用劳保用具,违章、冒险作业;洞口、临边、作业平台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作业后未恢复导致不满足安全防护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组织不合理,未对交叉作业进行合理安排和统一管理,违规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未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易引发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边坡开挖后未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规范放坡、未及时开展支护工作、开挖后的渣土随意堆放在台阶边缘、截排水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隐患,易引发坍塌事故。

(三)工贸方面机械伤害、车辆伤害事故风险高。企业机械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操作不规范,检维修未执行停机、断电、挂牌规定,停机时未锁定机器启动装置,设备启动前安全条件确认不到位等易引发机械伤害事故;场(厂)内机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设施失效、未定期检测检验,车辆启动前未确认周围环境,车辆超重、超限、超速,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缺乏,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操作,人员违章进入车辆作业区域等易引发车辆伤害事故,安全风险高。

(四)危化机械伤害、燃爆事故风险高。离心机、压缩机等包含高速旋转部件的设备防护装置缺失,链条、皮带等传送装置紧急拉绳开关失效,检维修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停机、断电等安全操作规程导致设备设施突然启动,加之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引发机械伤害事故风险高;生产过程中物料配比或混合顺序错误,温度、压力、浓度等工艺参数控制不当引发反应失控,管道和设备密封不严、腐蚀导致物料泄漏,重点场所内防火、防静电措施落实不到位易引发燃爆事故,安全风险高。

(五)煤矿瓦斯超限引发事故风险较高。煤矿企业因工作面地质构造发育、煤层赋存条件变化较大、井下爆破作业乳化炸药选择不规范等问题隐患,易导致瓦斯事故。10月瓦斯超限报警3次,因掘进工作面局部顶板破碎、巷道加强支护不及时、瓦斯灾害整治不到位等问题隐患,因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悬顶面积过大、瓦斯抽采泵站汽水分离器运行不正常等问题隐患,均易造成瓦斯异常涌出、积聚,瓦斯长时间超限,安全风险高。

(六)非煤矿山冒顶片帮、车辆伤害风险高。岁末非煤矿山赶工期、抢产量,易出现顶板管理不到位,硐室、巷道支护不及时,软岩、断层等不良地质治理不到位,违章冒险作业,冒顶片帮风险高;矿山车辆超速超载、未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不到位,加之入冬后高海拔地区矿山道路易结冰打滑,临边安全车挡不完善,易引发车辆伤害事故,安全风险高。

(七)消防方面火灾安全风险高。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防系统或不能正常使用,未规范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被封堵等问题隐患,易导致重大火灾事故。“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可燃物多,火灾载荷高,室内用火不规范,杂物随意堆放、清理处理不当易引发火灾事故,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易导致损失扩大,安全风险高。入冬后,取暖设备使用频率增加,电气线路老化、过载、违规用电(特别是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等易引发电气火灾,使用取暖器长时间烘烤衣物易引发居民火灾。

区域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产经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危险源分布情况等的综合分析研判,五通桥区危化安全风险较高;五通桥区、犍为县煤矿安全风险较高;峨眉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非煤矿山安全风险较高;市中区、峨眉山市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较高

重点工作建议

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落实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形势分析研判会议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锚定任务目标,盯紧看牢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动真碰硬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一)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加强“消防宣传月”活动统筹,细化活动方案,调动宣传资源,落实工作措施,搞好协同配合;要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消防安全水平提升,切实筑牢消防安全的人民防线。

(二)强化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各涉矿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学习宣贯,督促矿山企业健全完善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机构,配齐管理技术人员,坚持全面普查、周期实施、分区施策、常态补充的原则开展普查工作,对于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清、未探明、未治理到位的,不得在影响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加强普查成果分析与应用,分析矿山存在的灾害风险,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灾害治理方案,实施源头治理;推动矿山企业根据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果,合理调整矿山灾害等级。加强对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审查,对于未按时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普查结果缺乏应有实际工程量支撑、普查内容不全、审核把关不严格的,要责令推倒重来。

(三)持续开展以施工动火作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设立电气焊施工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检查,聚焦“管设备、管人员、管场所”三个重点环节,摸清底数综合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四类重点场所”电气焊施工动火作业引发安全事故,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持续做好各类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以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有效防范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督查检查。按照《关于开展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聚焦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抽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危险化学品、涉中毒窒息或易燃易爆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重点企业,重点督查检查金属冶炼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高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明白人”培养、安全生产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落实情况。

)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取我市市中“3·01”、沙湾区“5·27”、乐山高新区“10·18”和峨眉山景区“10·28”较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从业人员教育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动态监控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车辆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突出重点违法、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面攻坚净化路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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