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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10 15:35 来源: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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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质量提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乐山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质量提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教〔2025〕8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1.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质量提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4〕138号)
2.补助对象及金额:乐山市委党校300万元。
3.资金用途:提升教学质量、提高科研水平、师资提能培训、教学设施设备购置、更新等所需支出。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441090
乐山市财政局
2025年2月7日
政策解读: